能够把她忘掉的,可是叔叔,越想越忘不掉,越想越喜欢她。叔叔,我真的喜欢她。现如今就连去别人那里看见一盒草莓我都会想起她,叔叔,我没有办法忘掉她。。。。。。”
我想起很久以前,我站在天台边上,底下是车水马龙,我站在那里看着底下,手里有一把锋利的小刀。我的右手在左手上比划来比划去,却没有切下那一刀,那时的我想着,我就是这样的死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些人不会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我不过是自己让自己难受罢了,我所做的这些事不过就是向这个世界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罢了。那些人依旧活的好好地,而我却得为了那些人而死。这也未免太不公平了些。
所以我收起自己手里的刀,却没有扔掉,谁叫我当时自己的想法总是在变化呢,要是后面又变了,我急着用刀却又买不到又该怎么办呢?
偏偏我又忘不掉他,哲夫成城,我们连名字都是在一起的。所以直到我去了美国,他们都叫我,“苏。”我这才平静下来,自那以后我几乎都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甚至到了听见有人唤我哲城的时候会微微的发一会楞后才意识到,原来竟是在叫我。
如今看来,我们倒是一样的,我与穆瑾玉在这一点竟是一样的。
却又有只手从我的手里取下了手机,端端温凉的声音,“你真的想见她?”
“见了她你又要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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