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在为你们哭泣!
跟哥谭的这群草履虫一比,苏格兰场的金金鱼们简直就是天使!
不过……被扔进阿卡姆?
夏洛克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蠢蠢欲动的想要干脆顺势进去阿卡姆得了!
只要让他进了阿卡姆,那么他绝对能……:) 。
不过,如果他是背着杀人犯的名头进去的话,他倒是无所谓不在意(实际上还觉得挺棒!),但是考虑到麦考夫那个讲究的家伙,以及大英政府的面子等等问题,他还是先洗刷掉杀人凶手这项指控比价好。
毕竟,如果不抢在麦考夫发现他偷溜之前,把他自己解放出哥谭警局重获自由的话,就等于把把柄递到麦考夫手中!
麦考夫那种好胜心爆表的控制狂,绝对能嘲笑他足足一年!
至于麦考夫会不会丧心病狂的把哥谭警局告到倾家荡产,哭着喊着跪求他离开,那根本不用怀疑,他哥就是那种霸道不讲理的蠢货!
咔哒开门声,打断了夏洛克的疯狂腹诽。
一位陌生的棕发警察,手中拿着文件家走进审讯室,慢悠悠的坐到了夏洛克对面。
棕发警察翻开文件夹,拿出一支笔握住,摆出手写记录的姿势,然后问道:
“姓名?”
一句寒暄也无,直接开审。
夏洛克没有回答他,反而双手抱臂,向后一靠,态度嚣张的靠到椅背上,然后说了句毫不相关的话:
“你没去过韦恩酒店的案发现场。”
夏洛克向来对他的记忆力十分自信,他确定面前这位棕发警察并不在把他从韦恩酒店抓来的那群草履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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