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那里。你不认识受害者, 附近可有人认识?”
道森摇了摇头。
“我们急忙叫来了人, 附近谁都不认识,”他说,“实在是没办法, 亨利留在原地维持秩序, 我抓紧跑来找你了。”
侦探听到道森的求助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急切、或者终于来了案子的神情。
他反而一哂:“寻常的凶杀案, 你理应跑去找警察,而不是找我。”
“找警察?!警察有什么用,”道森愤愤地说, “等他们破了案,凶手早就跑出国外去了!”
“……”玛丽顿时无言。
虽然说没那么夸张,但道森不信任警察是有理由的。
工人聚集区算是贫民窟中治安比较好的位置,那些小偷、恶棍或者其他歹徒的歇脚处则更为鱼龙混杂。同样是死了人,一名躺在贫民窟的无名女尸,和躺在豪宅的受害者,待遇自然不同。
尽管如非悬案,绝不至于如道森说的那么夸张,可摊上不负责任的警探,马马虎虎地一带而过,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人们选择相信福尔摩斯而不是警察,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整个伦敦只有一个歇洛克·福尔摩斯,如果他代替警察负责大大小小的所有案件,那就算侦探有三头六臂、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也忙不过来的。
因此,福尔摩斯并没有被道森的话打动:“尸体除了伤口之外,其他部分基本完好吗?”
道森:“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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