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其二就是何妙,因着性子温柔可人。但孟长恪宠的最久的一个,就是自小陪在他身边的莺歌,从她的名字也可看出一些。
莺歌其人,嗓音柔婉,让人闻之便软了半个身子。想来孟长恪很是喜欢她在床弟之间的呻吟姿态,所以对她特别的宠爱一些。
三人里头最不受宠的就是黎莘,前身虽模样生的好,却上不了台面,欢爱之时也颇为死板。若不是托长相的褔,早不知被扔去了那个犄角疙瘩。
黎莘默默的吐了吐舌,前途多舛啊。
心里这般想着,她便来到门前,将门打了开来。
“莺歌妹妹,这般晚了,可有什么要紧之事?”
黎莘故作淡定道。
她身前的莺歌此时却镇静不起来,自少爷残疾以后,很是沉寂了一段时间。前晚少爷宠了何妙之后,将她弄的半死不活,如今却不想这么快轮到了她。
她一想起何妙那满身的伤痕,就两股战战,怎么也站不稳了。
她还年轻的紧,可不想被这残疾少爷磋磨至死。
莺歌越想越怕,一张白嫩的芙蓉面儿失了颜色。她当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落着泪道:
“黎姐姐,今晚,今晚少爷唤了我去,可是我这身子葵水未净,不好伺候少爷。可否,可否请姐姐帮我这一次?”
她哭的端着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黎莘心头却在冷笑。
骗鬼呢,还葵水未净,她的小日子才过了不久,她难道会不清楚?
原书里头,黎莘同意了替莺歌去。后来的结果自是不必说,被折磨的一身伤,原因无他,现在正是孟长恪最癫狂的时期,谁去不是一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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