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大概是纹点花啊草啊盖住疤就行,我却偷偷让刺青师纹了一道更狰狞的伤疤——破开的皮肉,鲜红的肌理,乱七八糟的粗糙针脚,就像被人用利剑贯穿了身体。
这简直是在赤裸裸地与宁诗对着干,她愤怒地盯着我的身体,狠狠甩了我一巴掌,骂我是不思进取的废物,然后将身无分文的我丢在了偏僻的刺青店门口。要不是同样在店里纹身的梁秋阳见我可怜慷慨解囊,我恐怕就要被刺青店主以“霸王纹身”为由扭送警察局了。
别说宁诗不能理解,连我都无法理解自己那一刻脑子里在想什么。
我其实并不喜欢那个孩子,也没有想过要生下他,但当他真的离去时,我又觉得无法释怀。
梁秋阳说那可能是因为我的“母性”本能,我觉得他说得不对,那可能只是我的矫情。我矫情的认为,自己不应该忘记。
“驯养我吧。我不过是成千上万只狐狸中的其中一只,跟别的没什么不同。你要是驯养了我,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你独一无二的狐狸。”
我调整了下摄像头,让镜头能更好的对焦到我肩膀以下的部位。
“不好意思,昨天做饭时手受伤了,不能碰水,只能改做播音主播了。”我伸出手,给镜头后为数不多的几名观众展示左手食指上的创可贴。
伤口就在指关节处,侧面两厘米左右的一道,不算深,但昨天流了不少血。
作为一名烘焙师,整日与厨房打交道,终日打雁反叫雁啄瞎了眼,这一切还要怪宋柏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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