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连手机都没开始普及的年代,男生喜欢女生,最普遍的表达方式就是信纸。
钟宁接过这个信封, 很好奇地问道:“方炜你别告诉我, 这是情书哦?”
方炜脸一下就爆红,钟宁猜对了, 就是情书!
但是,送情书这事他是头一遭干!
昨晚, 在卧室, 他绞尽脑汁想写一些优美华丽的辞藻给沈欣桐表白。
结果, 写出来自己读一遍,像狗屎一样的读不通。
什么:沈欣桐,自从在军训的时候第一眼见到你, 我的心脏就‘扑通扑通’地直跳!
沈欣桐,我觉得你是这个世界上长得最可爱的女生。
反正比我见过的所有的女生都要可爱百倍!
沈欣桐,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后面画几个穿着箭的小心心。)
你可以让我喜欢你吗?
诸如此类……简直不忍直视。
可,谁让他天生没有文学细胞。
最后没办法, 毕竟是第一封情书,他不想搞砸。
然后偷偷跑去他老爸的书房,把那本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拿出来, 仿照里面的句子,给沈欣桐写了一首情诗。
虽然他不是很理解这首诗的意思,但是感觉词句很优美,就拿来用了。
“钟宁, 你一定要交给她啊,拜托了。”方炜红着脸,非常认真地叮嘱钟宁。
钟宁抿嘴一笑,将信封装入口袋,说道:“放心吧,我肯定帮你把信交给她。”
“对了,最好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在步行街上玩结束了,你再给她,我怕现在给她,她会生气,不让我跟你们去玩。”之前班会课结束的时候,他插了一句,就被她瞪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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