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咬,听话。”
奉书闷声摇头,用力把手抽出来,抽不出;另一只手抱住自己肩膀,固执地躲他,不看他。直到塔古娜把她轻轻搂住了。
奉书一瞥之下,看到塔古娜手里攥着个淡红色的物事,便是杜浒方才丢给她,请她缝补的。软软的一团,竟是说不出的眼熟。
忍不住拿过来,定睛一看,一下子连呼吸都忘了。
那是个小小的百褶荷包,朱红色万字纹布料,已经日久褪色,边缘也毛毛躁躁的翻开了,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针脚。她怎么能不认得那绣工,那是自己十四岁那年,用裁肚兜剩下的料子随手缝的,在钟楼顶上送给了他,给他新年辟邪用。他看也没看,就揣袖子里了。她当时还有点失望。在他眼里,那只是个方便实用的物件而已,谈不上什么纪念的意义。
而现在,荷包早就让他用坏了……不,不仅是用坏了,简直是面目全非。布面上暗沉沉的,染着或新或陈的血迹。底下还被利刃划开了不止一个口子,周围有几排歪歪扭扭的针孔,穿着几根本不属于那荷包上的白线,勉勉强强的维持着口袋的形状——其实,那早就不是一个口袋,和一团破布也没什么区别。
这团破布,他一直留着?用那双握刀握剑出了茧子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试着缝它?
她抬起头,透过泪水的帘子,看到杜浒的神色又是局促,又是诚恳,追着转到她面前,小声说:“奉儿,方才,你……别在意……我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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