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人,没事总卖弄那些从别人身上学来的心机伎俩,可是关键时刻,就漏了馅,其实就是个傻子。
在火车上跟人搏命时,是;在悬崖上向我伸出那只手时,也是。
说心里话,我挺烦他的。可他发至内心得意的大笑时,整个人都发亮了,我喜欢看他笑,看着这样的他,我的血液就开始沸腾,被抹黑的记忆开始重组,蔓延伸出无数条线,与那个河边的少年又重新的联系起来。
我的眼睛开始忍住不地跟随他,声明一点,这跟情感无关,艺术家寻找到灵感的时候,其实跟热恋是差不多的。
我就是喜欢看他,当然有手,用身体亲自丈量感受他的体温与脉搏更是再好不过的了。
他喘息时起伏的胸膛,情动时湿热的眼神,战栗时短促的尖叫,这些统统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不过,这都是创作冲动的欲望,
我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你爱信不信!跟你们这帮俗人,真是没地方讲理去!
批评到这,又再次证明了我的理论——会审美的眼睛,就算是一堆新鲜的狗屎也会从它的颜色中体会到秋天绚烂的黄。
《拖布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下
我后悔了。生平第一次这么的后悔。但是我要声明:
第一、不是后悔我做了些手脚后下放到赤峰来。
说心里话,当看到盖志辉看到我后,跟吞了耗子的表情,被剃了头发,毁了画作的恶气顿时烟消云散。在浴室里,我本来是想好好收拾一顿他的,可听着那轻快的歌,不知道为什么又改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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