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伤口在左边小腿上,今日下午时强行走路已经渗出了血,方才又沾了水,此时的滋味肯定不好受。
但裴砚却是一点儿都不在意这小伤。
若是今日他没能将胡人首领的头给砍下来,明天便会带着这身伤再上战场。
最严重的时候,一场仗下来,他身上大大小小会有几十道伤口。有些伤口太久,又来不及及时处理,甚至会腐烂发臭,只能让军医将那块肉剜了去。
宋欢挽起裴砚的裤腿,便看到了他小腿处有一块凹陷的疤。
她鼻子有点酸,手忍不住摸了上去,“你……”
“换药。”裴砚眼睛里泛着红,藏着袖笼中的手紧紧攥着。他不要这女人的同情。
宋欢抬眸看了他一眼,心下顿时了然,手极快的离开那块疤痕,打开药箱,开始给裴砚腿上的伤口重新上药包扎。
她剪开纱布,看了看这道伤,发现腿上的伤口要比他手臂上的伤口短一些,但却也比手臂上的伤口更深,留疤是必然的。
宋欢在心底叹口气,要是想把这厮身上的疤痕都消去,岂不是要了她这条老命?
还是先不要想了,反正如今她也只能先给这厮消消他看不见的、背后的疤痕。
如果贸然用血消去他能看见的疤痕,她该怎么解释?
总之现在还不是时候,她必须得捂好马甲。
或许一会儿可以问问系统,如果她买了道具之后,用她的几滴血混进祛除疤痕的药膏里面,那药膏会不会有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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