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这些人对他的态度上摸清楚了自己的内心最为龌龊的地方。
他嘲笑人性,可却也逃不过这些。他不敢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他就会发现自己从小就是一个王八蛋、那他对自己的幻想就会全部被打破。如果他有了感情,所有事情就再也不能游刃有余了,他就会有顾忌、有悔恨、有痛苦。
他要是变得和那些蠢人一样庸人自扰,那样他就又成那个穷酸、一无所有的魏钦了。
魏羡之名叫魏钦,他自小家境贫寒,祖上虽是显赫一时,可到了他爹的这一代连字都识不得,沦落到靠着打渔为生。父母双亡后,他厚着脸皮投奔到了京城的方家,那时候他寄人篱下,还要被方砚他们欺负,于是他告诉自己尊严这种东西一文不值。
他把能扔掉的感情一点儿一点儿都扔了。
而他这个字,羡之,是他去书院念书之后自己取的。
他要让旁人羡艳,要处处高人一等。可锋芒毕露只会招人嫉恨,只有温和又不失底线,才华横溢又不让压人一头才能有更多的人倾慕他,这样才好利用,所以他学会了装成另外一个人,魏羡之想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好笑,方砚大概喜欢的也是他装出来的样子。
要是他原形毕露了,没有人会喜欢他。
可他装出来的这个样子,不仅仅别人喜欢,方砚也喜欢呀。魏羡之同旁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只要他认为有意义、他可以伪装很久,久到他几乎以为自己真就是这个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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