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这条命早就该完蛋了,后来这些年都是白赚的。我倒是担心你,如果我先走一步……”
高锦杰捂住他的嘴:“我不许你先走,听到没有,你必须死在我后面。”
傅翊君弯起眼睛笑了:“凭什么?”
“凭我是你男人。”
傅翊君拉下他的手,在手心吻了吻:“我的病就别告诉孩子们了,他们都忙。”
晋辉和晋华没有走经商那条路,一个学法律,一个学建筑,他们如今都在伦敦居住,成家后把淑敏也接了过去。晋生的两个儿子子奇和子安如今接手了高家的产业,并发扬光大,涉足到多个的领域。经常陪在他们身边的只有子蓝,她现在是香港某报的记者。
入夜,在傅翊君反复劝说下,高锦杰让子蓝送回了家。为了不让跟了他们一辈子的女仆担心,他把傅翊君的病情说得很轻,即便这样,阿芬还是担心得不行,说明天早上无论如何要去医院看看。
半夜里,高锦杰怎么也无法入睡,起身来到书房,想找本书看看。书桌上放了几本书,他拿起来翻了翻,都是民国时期作家的书籍。最下面是一本白色封皮的书,上面用毛笔写着一行竖体字:朝来寒雨晚来风。
他认出那是傅翊君的笔迹,有些好奇地拿起来,打开,被那一行行漂亮的正楷钢笔字书写的内容牵引着,他仿佛进入了时间隧道,回到了他们刚刚认识的那一天,穿着月白长衫的纤瘦少年,站在圣三一堂前的路灯下,一笔一划在自己手心里写字,那时他们都那么年轻,一转眼,四十年都过去了,如今的他们,都已经两鬓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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