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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离谱的事,她作为一个负责人,做过唯一的正经事,就是用她那二十四K的粉红色纯金钢笔在文件上签个名字,而且,签字的地方还有秘书专门指出来。
饶是这样,事务所居然就已经生意多到大家常常要加班。
她也要加班,但不是做账查账,而是陪洛老太太吃晚饭。
洛子夏平常基本不回家,白默去了那么多次,一次也没碰见过。陪在洛老太太身边的,最常就是那个潮男哥,接触时间长了,才知道他叫马骏,是洛老太太的亲外孙。
马骏也是个大松心,虽然也管理着几家公司,但成天逛吃逛吃的,最有本事就是淘弄各种有意思的东西讨老太太欢心。
白默猜想,他的CEO只怕比她的经理更好当。
总的来说,无论是马骏还是她,都是洛老太太养的“宠物”,依附在她老人家的身边,逗个闷子,仅此而已。
马骏之所以可以捡这么大的便宜,得益于浓得化不开的血缘。
而她呢?
洛老太太大概是看中了肖宁宁同学姣好的容貌,真打算让她做洛子夏的太太。
要说也难怪老人家着急上火,洛子夏虽然做生意风生水起,但一把年纪了身边也没个女人。
总的来说,她对洛子夏这个人颇有些看法,但接触下来,又对这个一心想着算计自己的洛老太太颇有好感。
她是个很会惯着小孩儿的长辈。
这不,马骏就是被她给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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