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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上岸了。
足足有五斤多重。
是条鲤鱼。
肚子鼓鼓囊囊的,跟河豚似的,一瞧就是条母的。
鱼儿一上岸,胡匪把钓子一摘,见没怎么伤着嘴儿,这就把鱼儿朝着水里轻轻地一递,扔了下去。老话了,“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直,这个时候的鱼,不只是鲫鱼,这鲤鱼也一样,母鱼肚子里面都有仔呢。钓到母鱼还是放生吧。因为你放的是一条生命,因此而活的却可能是几十,上百,甚至上千条生命。
这是规矩,胡繁初跟老爷子学钓鱼的时候,在学会钓鱼之前,就先学的规矩。这是钓鱼人,乃至做人该守的规矩。猎杀不绝,便是这个理儿!只有这样,万物才会循环发展。鱼资源才不会被钓得枯竭,才能保证以后的人有鱼肉吃。
“嘿,老胡,你干什么呢?你狗·日的存心的是吧!这么大一条鱼,你咋就放了呢!”孟鱼都急了,他已经想好了要红烧了。结果,这眼瞅着都已经到了嘴边的鱼了。却被胡匪给放了,要不是伤还没好利索,他急得差点儿都上前跟胡匪抢去了。
胡匪却是白了他一眼,道:“别闹,你没瞧见是母的呢,肚子大着呢,里面都有鱼籽了!”
“有鱼籽了怎么的?有鱼籽的鲤鱼才好吃呢!”孟鱼道。
“对,我最喜欢吃鱼籽了!”王友明附和道,直诉胡匪这个败家玩意儿,不把鱼肉当粮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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