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做,宿郢就是不挪地方,非要守在这座小城市里屈才。
狱警还偷偷告诉他,如果不是宿郢,他在监狱里的日子不会有那么好混,但他不识好歹,把人家气走了。
不过现在走也好,长痛不如短痛。
“做我们这一行就太了解了,见过得多了就知道了,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在时间面前,屁都不是。”
方一觉得也是。就算减刑也要十几年,谁等得起?
这么想着,似乎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以为他自己的表现已经足够平静镇定,以为那个四年不见早就忘记长相的男人在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直到一年后,狱警再一次传来那人探监的消息,眼泪下来的一瞬间他才知道,他自欺欺人了多久。
什么不在乎,都是假的。
他的父母,第一年的时候同样也经常来看他,同样也被他拒绝了,但不过一年,就再也没有了他们探监的消息,偶尔有一次,他不见,对方也不坚持,再后来就没有了。那两人早已有了各自的家庭,就算没有他,也能活得很好。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真的记着他?只有那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他还记得他摔倒的时候,那人飞快地垫在他后脑勺的手;他还记得他被人欺负时,那人挡在他面前的身影;是他背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走得汗流浃背也不放下他;也同样是他,在他最后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不顾一切地冲过来。
方一经常想,一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凭什么这么对他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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