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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刘峰的这种损公肥私的思想注定没有结果。
法律上早已经对这种情况有所规定。
像他这种拿着国家或者其他公司的拨款,研究出来的成果想要踹在自己怀里的行为,监狱一定是他的最好归宿。
刘峰不小心查阅了一下华国的专利法,其中第八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你申请的专利如果和学校的科研项目有关,或者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无论你是自行找代理申请,或者通过学校去申请,申请人应为学校,专利证书归学校。
离校后一年,自己申请,这时候的专利权才归自己所有。
所以,刘峰以后想要申请自己的专利的话,只能在离开学校一年以后;当然,有约定或者特殊情况除外。
很明显,如果他要是拿着这个课题去申请专利的话,只能是白忙活一场,说不定到时候中石油和学校会联合起来,给他发一个半吨重的助人为乐功勋奖章……
摇了摇头,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抛诸脑后,刘峰开始写起了论文。
【一种新型丙烯歧化反应催化薄膜的研究】
【摘要:研究了一种新型丙烯歧化反应的催化薄膜,在常温下转化率明显超出普通固定床反应装置。介绍了催化剂负载在石英玻璃和氧化铝上的基本催化结果……】
这个题目是前些天刘峰在和刘威师兄讨论问题的时候想到的,他们的课题有着明显的结果导向性,譬如说合成某某化合物,制造出某某装置,但是论文却不能这样写,尤其是发在SCI上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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