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盘在他略显瓷白的皮肤上。
他轻晃玻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浅饮过半,神情倦懒地向她投去目光。
不远,陈旖旎正穿着一件绛色旗袍。
旗袍的曲线将她娇柔的线条勾勒出来,微微躬着身,微微打着卷儿的头发勾住半侧脸,侧颜娇妩动人。
她姥姥和太姥姥都是上世纪港上知名的旗袍手艺人,虽家业和手艺在阮慈手里式微,但她一直都有穿旗袍的习惯。
而LAMOUR当年在巴黎创立,一开始也是以她的毕业作品做了一套国风主题一举而红。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适合。
只是,他不记得这件款式颜色的旗袍曾出现在他家里过。
她穿好了走过来,轻倚在沙发扶手边,漫不经心道,“忘了跟你说,我的衣服和东西都拿走了。”
他轻晃酒杯的动作一顿,侧眸去看她。
“哦不,我说错了,是都扔掉了——”
她满含笑意看他,指尖一挑,指着不远处垃圾桶里那件昨夜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旗袍:“这件也扔了,我没得穿了,所以让我助理送来了衣服给我。外面雨很大,我让她等在楼下客厅,你应该不介意吧?”
他始终不说话。
喧嚣雨声之中,只有她低缓清澈的笑声。如雨滴落在细瓷。意外的悠扬动听。
“今天以后我不会来了,昨晚玩儿的很开心,我也玩够了,”她最后放低了声音,指尖勾住他耳后一缕发打着转儿,没什么情绪地笑了笑,“沈京墨,我们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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