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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聪的枪法很好,他用一把长枪就打到了行动敏捷的野兔。
罗聪打到野兔之后,走到小溪边开膛破肚,杀了起来。
此刻的王则之正在把土豆串在一根木棍上烧烤,宋统殷和魏云中坐在他身旁的石头上静静的看着。
他们看着被烤的黑乎乎的土豆,都在怀疑这玩意到底能不能吃。
不过,他们只看了王则之一会儿就被一旁的厨子吸引了。
这个厨子是王则之一手带出来的,王则之会做的饭菜他都会。
“哒哒哒…”
厨子麻利的把土豆削皮,然后切丝。
宋统殷和魏云中看的津津有味。
厨子把土豆丝切好,跑到小溪边打了一大碗水,把土豆丝放进去泡着。
接着,他又拿来土豆,削皮,切块儿。
厨子另起了一个火堆,拿出一个瓷坛子,打好水架上去烧。
罗聪把处理好的野兔交给厨子,厨子把野兔剁了,放到了坛子里煮了起来。
等兔肉煮出血沫的时候,厨子又把兔肉捞了出来。
捞出来之后,他把瓷坛拿到溪边清洗干净。
兔肉被放到一边沥水,等沥好的时候,起锅,烧猪油,油热后,下入兔肉煸炒。
煸至兔肉出现黄色的焦边时,将姜片和葱段加入,炒出葱姜的香味。
接着烹入曲酒,翻炒出香味。
加入热水没过兔肉,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兔肉已经放到坛子里炖去了,厨子来到他的马旁,取出了一根小人参。
这些人参都是王则之征战塞外时缴获的,王则之把其中一些个儿小的挑出来做食材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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