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鲜明。
小小女子而已,却叫人难以忘怀。
两人又聊了几句,一同结伴行走在山上。见识了霍连城的本事,叶兆安只余满目崇拜。
“这野鸡你带回去。”
霍连城将猎到的一只野鸡递过去。
“这可不成,这是霍大哥你猎到的,我怎么能平白拿了去。”
“客气啥,你既唤我一声大哥,就不要见外了。拿回去,若想养着便养着,便是不想养,杀了吃也能吃一顿好肉,补补身子。”
“这不行的。”
叶兆安推辞不受。
“拿吧。”
霍连城不甚在意,如今他是真心喜欢叶兆安的,野鸡这玩意儿他见多了,也吃多了,也不觉有什么稀罕,不过他也知道在旁人眼里却不是这样,但凡是肉,都金贵一些,更不要说这些野味了,天生天养的野味肉质更为结实鲜美,比家养的鸡肉好吃多了。
叶兆安推辞不过,最后还是拎着回家了。
“竟能套到野鸡?”
“这不是我套到的,是霍大哥打猎打到的。”
“既是你霍大哥的猎物,怎教你拎着回来了?”
“霍大哥执意要我拿,我推辞不过,只好拿回来。”
李氏皱了皱眉,叶家虽然贫困,但叶平待她也算是不错了,上边也没有公公婆婆刁难,也无叔伯妯娌之矛盾,除了家里实在穷了点儿,并没有什么坏处。可叶家再如何家贫,骨子里还是有几分硬气。不会平白占人家便宜。
“要不就由娘亲拿回去给霍大哥吧,儿子实在说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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