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好友wtlo打赏鼓励)
花生毛豆,用大锅来煮,其实是很好煮的。别人精细些的,会分开煮,到了刘富贵这里,那就是一锅出。
要是正经的吃,放在煮好的水里再泡两三个小时,会更加的入味儿。只不过在刘富贵这里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直接捞出来装在盆子里。
捡了一个尝了尝,还是有些淡。又在上边撒了一些精盐,抱着盆子颠了起来。
看着里边的花生毛豆跑到了盆子外边,然后又乖乖的落回盆子里,边上的小乐乐都紧张的捂住了嘴巴。这个好神奇,好好玩。
这次就差不多了,吃的时候会带上花生毛豆表皮上的咸淡儿,这就刚刚好。
反正也造厨了,今天的菜就他亲自来炒,尖椒土豆丝和大葱炒鸡蛋。
噼里啪啦一顿炒,在放尖椒之前,也先给乐乐盛出来一小碗。现在小家伙年纪还小,可吃不得那么辣。
等到他端着菜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平安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坐着,刚刚跑下去买的啤酒,都没有提前喝。
“咋了,吃啊。”刘富贵坐下后说道。
“富贵哥,我倒是想吃,可是乐乐说得等你回来才能开饭,一家人要一起吃。”刘平安苦笑着说道。
对于桌子上的花生毛豆,他早就馋得不行了,要不然也不会顶着雨下去买啤酒。可是他也就是先吃一个毛豆的命,然后人家小乐乐就盯着他看个不停。
开始还以为乐乐等着他给剥皮呢,谁成想,人家是等着在灶台上炒菜的刘富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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