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骜到底是找了什么律所的人当这种出头鸟?他们不怕得罪整个华尔街金融律师圈子么?”
爱德华.米勒看完全部材料之后,除了一丝大势已去的动摇和悲凉,更多是不可理解。
他用的那些造假招数,都是很新颖的。
虽然,不至于是做到全世界绝无人能看穿,但看得穿的华尔街顶级律师,两只手也是数的过来的。
在华尔街,搞金融造假和金融反造假的律师们,是有一个潜在行规的,那就是如果一个招数知道的人还很少。
那么,基本上是没有律师会用对公众捅破这层窗户纸,来一次性谋取一笔名声的,他们更多会选择加入到这个小圈子里,一起用这招毒计骗人赚钱,先赚个几年,等到知道这招的人慢慢多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捂不住了,垄断利润也衰退了,才会让这些招数见诸报端。
之所以能这么操作,是因为美国的律师费是很高的,把招数披露出来得到的利益,远不如先在垄断期打上几十个金融大案官司来得赚。
美国的法律圈子,那也是非常排外的。
人家之所以要法博才能入行,为的就是卡死那些身价低贱、敢鱼死网破的愣头青,不给他们进圈子搅混水拉低行业成本和门槛的机会。
否则的话,美国律师协会定的每小时350美金起步的谘询费,怎么还维持得住这么多年?
在这个圈子里,新诡计的传播、扩散和烂大街速度,远比圈外人想象的要慢得多。一个小创新的手艺,或许能为发明者带来好几年的独门垄断利润,才被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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