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沈墨将霰弹枪,而不是步枪装备给她这支部队的原因,其实和装备给烈风营是一样的。
在没有经过大量步枪射击训练的情况下,实际上一个生疏的射手,是很难用步枪击中一百米外目标的。
但是霰弹枪却根本没有射击准确度方面的要求,因为它是面杀伤武器,所以在射程之内只要概略瞄准,想要击中集群的敌方目标就是异常简单的事。
而且沈墨在装备给山东军的这批霰弹枪上面,还安上了一项新发明,就是霰弹枪口上专用的喉缩。
这些喉缩大概只有两寸长,可以用螺纹安装在枪口上或是摘下来。它其实就是一个向着枪口处渐渐收紧的锥形圆筒。
这个简单的小东西,可以使得霰弹枪在超远距离射击(百米左右)的时候,不至于让霰弹飞散的面积过大。
就是这样的一个发明,使得山东军在百米线上,对敌军攻击的火力密度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这是沈墨为了防备一旦发生山东军和蒙古军,用弓箭相互对射的情况。到那时由于钢臂弩射速比较慢的缘故,一定比不上蒙古军连珠箭的攻击速度,所以沈墨才特意为山东军研制了这件装备。
除此之外,沈墨还给他们这支军队装备了大量的手榴弹。这就使得在手榴弹投掷的三五十米之内,蒙古人发动的人海战术能够被猛烈的火力压制。
甚至在这批军械中,还带着大量价廉物美的单腿蹦。这种单管霰弹手枪的弹药和长霰弹枪完全一样,在后勤上没有任何压力。但是它在近战时候几乎可以说是一发无敌,专门用来对付试图和山东军肉搏的蒙军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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