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东西,林天佑看了看时间,梓鸳快要下班了,身为男朋友,他得过去接才行。
林天佑经常会想,有梓鸳当他的女人,真好,又会做饭,又会体贴人,而且连家里公司的工作也会去做。
真是一个全能的好女友!
如果不是梓鸳肯去上班,林天佑一定会被他老爸逼着去公司任职。
说实话,他刚开始几天对公司的事情还蛮感兴趣的,可过了几天,新鲜劲一过,他就立刻没了兴趣。
就像当初上学一样,很是无聊。
好在梓鸳懂事,主动替林天佑去上班,这才让他这个坏小子能够如此轻闲的待在家里吃喝玩乐。
刚准备出门,梓鸳便打了电话过来。
“天佑,我打算自己开车回家,你不用来接我了。”
电话那头,梓鸳说道。
因为林天佑还没学会开车,她不想让自己的男朋友每天都辛苦来接她。
“你自己回家啊?那行吧,我去医院帮你买点血包回来,你要什么口味的?”
林天佑一听,犹豫了一下,随即点头答应。
“我喜欢O型血。”
梓鸳淡淡一笑,每天回家能看到自己的男人为她准备好血液,那种感觉,真幸福。
“嗯,那行,我这就去买。”
挂断电话,林天佑便兴奋的准备出门。
“天佑啊,你要去献血吗?我刚才听你说什么O型血来着。”
林武从大门外进来,刚好听到末尾那句话,便好奇的问了一句。
“是的,我要去献血。”
林天佑笑着点头,这东西不便跟老爸多说,所以林天佑随意找了个理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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