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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四章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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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片笔”之所以叫做鳞片笔,是有缘故的——别看酒馆主人现在站在高台之后,和身后的酒桶简直就像是一堆双胞兄弟,但他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如同精灵一般纤细,敏感并且风度翩翩的美公子。当然,美公子是他给自己加上的噱头,一如他始终声称自己是一个王子,只是因为厌弃了宫廷中的荒淫与阴谋才逃出王都,在乡村与城市中作为一个籍籍无名的吟游诗人四处游荡——人们听到他这样说,就会哄堂大笑,有时候他们会把他举到桌子上,给他脑袋上扣上一个盘子,向他鞠躬,称他为麦饭国王或是苹果酒公爵——而酒馆主人总是笑嘻嘻的,一点也不因为他们的轻视或是嘲弄而生气。

也有人好奇地询问过酒馆主人的妻子,但她对自己丈夫三十五年前的事情一无所知,他见到她的时候,除了一身湿漉漉的衣裳,靴子以及一柄陈旧的索尔特利琴之外别无他物,但她还是一下子爱上了他,他们从女孩父亲的眼睛下逃走,然后,在这座细小的城市中停留的时候,酒馆主人凭借着一首婉转动听的歌谣获得了执政官的青眼,被获准在这里居住,他们就住了下来。吟游诗人的妻子做的一手好炖菜,而吟游诗人也凭借着自己灵巧的舌头借来了几十枚银币,这对勤劳的鸟儿就这样建起了自己的巢穴。

只是他妻子的炖菜未免太好吃了,一天三餐都是加了牛油,鲸油,或是猪油的土豆杂菜,蜂蜜酒,米饭的结果就是吟游诗人就像是被施加了魔法那样剧烈地膨胀了起来,他的妻子说:“哎呀,这样你可真不像是一个吟游诗人啦。”而他说:“但很像是一个酒馆主人。”所以他们就拿出了所有的积蓄,扩建了自己的住宅,把它变成了一个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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