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愤恨但有卑微的表情当中,张信继续侃侃而谈。
“在今天这个事件当中,假设我是凶手,假设我确实用了超能力,且伤害到了各位记者……那么要怎么样我才会受到惩罚呢?
我想到了几个非常有必要的条件。”
“第一你们要证明这件事确实是我干的,那么就像是杀人案当中往往需要法医一样,各位也需要一个比较公正的机构来出证明,证明刚刚确实是我在出手。
那么,这个权威机构应该由谁了单人呢?
又应该由谁了管辖他们呢?”
“在证明确实是我出手之后,你们就要去法院告我,然而当官司开始的时候,你们会发现你们根本找到不到一条明确的法律条文证明我的行为是不当的,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利用超能力伤人害人是于是犯罪行为。
当然也许你们当中有非常厉害的律师,但很不好意思,本人有的是钱,有的是时间跟你们瞎扯淡。
好,就算这两关都过了,但是应该由谁来惩罚我呢?
一般警察?那不可能,他们怎么会是我的对手呢?
那就去找更强者来找我算账?
然而你们怎么知道更强者不会用更加可怕的手段了对付你们呢?
然后你们又去找更更更强者?持续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循环?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决定的强者把你们给统治掉的……”
“那么问题来了,与其到时候抓瞎,为什么在不提前弄出一部有法可依的法典,然后决定谁有执法权,对于一些争议性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去甄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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