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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