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些疑惑天佑要个金蛤蟆干什么,这不跟拿金元宝一样吗?但既然天佑要这个,白起也就折算价格把蛤蟆给了他。
白起不好确定蛤蟆是纯金,还是里面有别的东西,但天佑说就按纯金算,所以三百斤的蛤蟆抵了三千二百两黄金。本来以这只蛤蟆的精美程度来说,手工费应该不便宜,但白起不确定这东西是不是纯金的,坚决不肯再加手工费,所以最后只算了三千二百两。
这么大个东西也没地方塞,天佑只能抱着走。也亏了是他,换个普通人来这三百多斤重的东西还真不一定抱的走。
临出门的时候白起知会了一声账房,这个金蛤蟆他拿走了,让他们销账,说完就带着天佑出去了。三个账房答应了一声之后就开始查账簿,结果压箱底的账本都翻出来了,愣是没找见哪有这条记录。三个老头无奈只能重头再查一次,一直忙到第二天日上三竿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账本上压根就没这东西。
三人一合计,这事不能往上报啊!反正东西都拿走了,就说账已经消了,这事也就算过去了。要是真报上去,让管家和主人知道他们当初抄漏了一件东西,那搞不好是要被辞退的。白府的工作清闲,待遇又好,仨老头都不想白白丢了工作,所以达成协议,决定瞒下这事。
因为三个账房先生的合谋,白起最终也没发现天佑抱走的蛤蟆压根就不是他家宝库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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