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芳芳的绰号叫做法兰西玫瑰,由此可见一斑。不论是在十七世纪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羡慕,特别是气质。
顺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二十三岁,过了17岁都是剩女。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曾经迷恋芳芳,但是法国的皇太后认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国王。而且,太后早就给路易选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给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赶了出来。
本来,太后想要杀死芳芳,她活着就会让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聪明的芳芳察觉到了太后的险恶用心,于是投身修道院,愿意把自己献给天主,这么一来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须死心,这也就让太后放心了。
芳芳并非没有姓,只不过她的姓氏不太好说,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麦血统,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的父亲是个羊毛商,靠着囤货居奇发了大财,因此颇有家资,所以芳芳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亲想方设法把芳芳送去法国后宫,因为花了钱,所以一开始芳芳就给奥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奥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亲的女官玛格丽特当女仆。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样,想要让女儿成为皇后或贵妃而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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