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读判决完毕之后,贼曹掾将手中所拿,汇聚了左右狱佐和狱验(验尸官和伤情鉴定师)的意见,最终所做出的判决书放下,对堂下受到处罚的众人问道。
“汝等,可有要乞鞠(ju)者?”
乞鞠,便是秦国时候的上诉审程序,作为犯人,如果对于县贼曹的判决表示不服,觉得有失公正,那你就可以当场乞鞠。
然后,就可以申请到县狱曹,由狱曹再审,再做出判决,如果还是不服,可以继续乞鞠,申请到郡狱曹。
一级一级上诉,直到咸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廷尉。
但与后世上诉所不同的是,在秦国,你每上诉一级,如果败诉,维持原判的话,就会被加重一次处罚。
直到乞鞠到廷尉时,如果仍然败诉,可能原本的城旦,都能给你加成车裂。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所有的一切全凭借人力来记载运输,如果乞鞠没有处罚,犯罪之人存在侥幸心理,不断乞鞠,不知道会给国家带来多大的负担。
不说别的,光往来犯人所在之地,查验其档案,就足以将邮人累死。
而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知道律法详细程序的,即便是那些亭卒,不清楚这乞鞠流程的详细情况。
但耳濡目染之下,也能知道个大概。
于是,除了两个因为罪责过重,瘫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亭长之外,其余众人皆低声应到。“吾等认罚,不敢乞鞠。”
贼曹掾点了点头,随后将手中的判决书,和记录案件审问经过的竹简,递给侍卫左右的甲士,让其拿给原被告分别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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