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没用力,就划破了皮肤,嫣红的血珠子沁了出来。她飞快取少许人痘粉末,涂抹在伤口处,然后用纱布包扎。——一时手贱,给系了个蝴蝶结。
玄烨瞅了瞅自己小胳膊上的蝴蝶结,水润的眼睛眨了眨。整个“手术”过程,玄烨不哭不闹,无比乖巧。
想想后世的孩子,打个针能哭得掀翻房梁。
林羡余看得心热,趁机捏了一把幼年体康熙的胖脸蛋。
小孩子小脸,捏起来手感当真不错。
玄烨:……
素日里阿哥们都住在阿哥所,因此这还是林羡余第一次见到三阿哥玄烨。怪不得这孩子比二阿哥更得太后欢心,长得可爱,还乖巧懂事。
保姆嬷嬷伺候着小主子穿好衣裳,便道:“小主,阿哥该早读了。”
嗯?林羡余眼珠子瞪得老大,早读?!话说皇子不是六岁才开始读书吗?三阿哥不是才四岁吗?
说话间,几个小太监把一架花梨木小书桌抬了进来,飞快将笔墨纸砚书本整整齐齐摆放好。
三阿哥向林羡余施了一礼,便端端正正走上去,开始抄写千字文。
林羡余好奇地凑了上去,这些书虽说都只是启蒙书,但三阿哥已经能照着写出横平竖直的毛笔字了。
林羡余暗暗咋舌,想想自己四岁时候,貌似只会玩泥巴。
第14章 玄烨包子
三阿哥玄烨在出痘之前,每日课业从不落下,甚至都不需要宫人督促,每日早起早读,据说是要抄写一百二十遍、朗诵一百二十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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