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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干掉五个红眼先生,王灯明怎么想都觉得不太真实。
被蓝火虫烧死的那两位,王灯明认为没什么问题,任何的基因改造也扛不住烈火的焚烧。
但在王灯明记忆中,用枪是很难打死红眼人的,但这....
“如果不用爆裂弹,用普通的子弹击中他的头部,你觉得他会死吗?”
“没试过,我认为活不了,没人能承受住子弹击中头部产生的致命后果,纵然一枪打不死,也会成废人,你想说什么?”
“感觉有点魔幻,你一下子弄死了三个,在冒险古堡的时候,一大伙纽约警察都没搞定一个,你牛逼!”
“那是因为他们没打中他的脑袋,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器官,不管他是谁,打中必死无疑,你也说过,红眼人不会是刀枪不入的家伙,打中也会出血的,只要会出血,那他们就会死。”
王灯明再次检查脚下的尸体。
“他们身上什么证件都没有,连个卡片都找不到,和冒险古堡的ta36一样。”
“还需要你的法医来验尸吗?”
“不需要,扔海里喂鲨鱼吧,别让路易士知道我们已经找到弄死红眼人的办法”
尸体非常的沉重,把蝎子累得够呛。
“你的体力真好。”
“你必须承认你的拳脚功夫不如我。”
“还好我的枪法比你高明。”
“否则我会骑到你脖子上拉屎拉尿的,杀手。”
“我认为,是到了审讯路易士的时候了,现在就去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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