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照顾他的口味。
郭惊羽喜欢吃脱骨鸡爪,一小罐端上来,打开盖子就能闻到浓郁的香味儿,鸡爪炖得肥嫩可口,肉都酥了,泡在汤汁里拿出来先吮一口,尝一口汤的鲜味,再略微用力吸一下肉就跟着吃到了嘴里,嚼着特别香。
李同洲尝了一个。
郭爸爸热情地再给他夹,半路被郭惊羽劫持了,“爸,他自己会吃,您别老给人家不爱吃的啊。”
“啊?可是你刚才不是也给他夹了吗?”
“我那不一样,那是试吃嘛,这个给我吧,我爱吃。”
郭爸爸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家傻儿子一向大大咧咧,什么时候还知道照顾人了?他问道:“小洲啊,你不爱吃鸡爪吗?”
李同洲客气道:“还可以。”
郭惊羽在一旁十分得意,他爸肯定不如他了解李同洲啊。
李同洲说“还可以”,那就是能吃,但不喜欢。
如果遇到喜欢的,那绝对是“好吃”“喜欢”一类的说词,就像是平时他做的那些饭菜,李同洲都一五一十地点头认可,并且迫不及待问他明天还来不来做饭呢!
郭惊羽一边吃饭,一边跟他爸研究起这家馆子的秘方,他想趁机再偷师学几手,回去做给李同洲吃。
不是都说了吗,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
郭惊羽觉得自己离着成功已经走了一半的路了,接下来就是进阶,把自己厨艺提升到特别牛的水平,让李同洲吃了他的饭,就想他的人,一步都离不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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