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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中拿着一册宣纸,开始念道上面的字迹。
“启奏皇上,邳国公长孙顺德犯下的罪孽有,第一条:身为大唐重臣,却经常贪赃枉法,多次警告,却依旧不听,此乃目无王法之罪!”
“第二条:长孙顺德曾在民间长安城下,私自创立了一个名叫玄武宗的宗门,他利用宗门内的人,来为他在民间谋取钱财礼仪,并且利用自己的官职,阻拦了许多前来告密的百姓!让长安城的百姓,民不聊生,此乃无视大唐规章制度,危害大唐百姓和欺君之罪!”
“第三条:在皇上微服出巡的时刻,玄武宗的人居然抓了皇上,并且差点杀害皇上和魏征宰相!若不是八皇子出手相救,恐怕皇上性命危已!所以这一条,长孙顺德谋害皇上之罪!”
“第四条:长孙顺德亲手在民间建起了江湖势力,对皇上的生命危险造成了威胁,此乃,密谋造反之罪!”
“综上罪孽,经过皇上和刑部会审审判过后,刑部会审宣布,判邳国公长孙无忌死刑,即刻,砍头!”
……
当刑部尚书吴池,说完长孙顺德犯下的罪孽最后,满朝文武们,瞬间哗然了起来。
他们真的没有现代高,堂堂国公,还是长孙家族的人,居然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前几条还好说,也就是偷税漏税,贪赃枉法而已。
但是后面几条呢?欺君之罪?在民间组建势力之罪?密谋造反之罪?试图杀害皇上之罪?这那一条罪孽,不足以赐死长孙顺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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