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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列传》: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夷李斯三族后,赵高指鹿为马独揽大权。事情发展到这里,最多也还是“阉人奸佞”程度,不足以特别留意。即便是杀了秦二世,也不过是“弑主”。问题出在赵高杀了秦二世之后的做法“引玺而佩之”,这就特别让人大吃一惊了。
引玺而佩之什么意思?就是把传国玉玺戴在身上,自己要当皇帝。
虽然在“天弗与,群臣弗许”的情况下没能当成皇帝,但至少他有这个想法并进行了尝试。
那么问题就来了:赵高这个非分之想,是随着权势的日益增加而兴出的,还是预谋良久?
李淳丰再三分析,认为答案是后者。
按常理来看,赵高不过只是一个太监而已,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想法?这就要从他的生平和当时的情况来看分析了。
赵高,原本是贵族之后。其母在秦国服刑,故兄弟数人皆生隐宫。赵高为内官厮役,因精明强干,通晓狱法,秦始皇任命他当中车府令。
《史记》中并未详细说明,但有些传闻中提及赵高原是赵国宗族远支。如果这样的话,其密谋害死秦始皇以图“复国”之举就更加合情合理了。《陔余丛考》卷四十一《赵高志在复仇》条云:“高本赵诸公子,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卒至杀秦子孙而亡其天下。则高以勾践事吴之心,为张良报韩之举,此又世论所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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