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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阳光挥洒在大地上。
赞达拉巨魔的王陵在炮弹肆虐下,早就变得一塌糊涂,到处是散落的金块碎片。
倘若以前,太阳王和罗曼斯会很喜欢这种金灿灿的感觉,这让他们想起了还没被毁灭的旧银月城。
他们无暇欣赏,无心感慨。
桑德兰领主真*暴风式的攻击,让太阳王哪怕死了很久,依然回忆起生前那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罗曼斯这个活的精灵就更别说了,那是真的大口大口喘气。
太阳王打趣着:“罗曼斯,我早跟你说,变成巫妖会好很多。”
罗曼斯立马反呛了自己昔日主君一口:“如果真有机会打赢,我倒是不介意。反正都赢不了,还不如保留着我的帅气直到去死?”
罗曼斯说得太有理由,太阳王居然无法反驳。
对面那个被暴风与电光萦绕的风暴领主明显还有余力。
他俩合力消耗了它多少力量?
两成?三成?
他倆的攻击显然有效,可惜,只能确定远远未到足以威胁到它的地步。
血条长有时候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倘若给他们更多的帮手,比如集合部落全体英雄的力量,感觉上还是可以一战的。很遗憾,这全是虚妄的假设。
别说部落出了个坑自己人的卑鄙吼,就算没有加尔鲁什搞事,凭部落这兵力和人手就有机会打赢了吗?
赢得了桑德兰,也绝对赢不了桑德兰背后的联盟。
倘若太阳王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就会发现麦当肯这贱人跟游戏公司里出了名不当人的狗策划是一個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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