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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没有感情的、好可怕的女人。
上官婉婉眼神复杂地,从席祖儿身上收回视线,屏了屏呼吸,随即自信地,抬头转向法官:“法官大人,既然双方都证据不足,我认为,终审宣判应当维持……”
话未说完,被顾遇之猛地打断:“你的确是证据不足。但,谁说我方证据不足?”
“顾律师,我知你意难平,但狡辩是没用的……”
“上官律师,我的证据还没有展示完,你急什么。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唤证人。”
“同意。”
台下陪审席有些震动,低声私语不绝于耳。
“还有新证人?”
“会像上次上官婉婉那样,带来一个新的“真凶”吗?”
“顾律师的大招一个接一个啊,我看上官律师要招架不住了。”
“素静!”法官皱眉敲下法锤。
上官婉婉终于有些沉不住气地问道:“顾律师还没有说,传唤新证人是用来证明什么的?”
顾遇之双手撑在桌子上,一字一句,听起来胜券在握:“目击证人,证实王有志只是为了救人刺了无关紧要的前两刀,而黎美莲为了杀人刺了最后一刀致命伤。”
上官婉婉感觉呼吸有点困难:“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目击证人?当场加上死者不过是四个人……”
死者,黎美莲,王有志,黎美莲的女儿。
这四个人都不可能证明黎美莲有罪。
等等!
难道是……
上官婉婉猛地转头看向法庭大门,只见大门正被工作人员推开,一名十八九岁的女孩子,穿着时下饭圈女孩流行的短衣短裙打扮,即便在初冬天气里也不怕冷地露着膝盖,只是忽然出现在这种严肃的场合里因为紧张而一直低着头身体也有些发抖,脚步虚浮地朝众人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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